需要提交材料 |
详细说明 |
护照(原件) |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需有本人签名; 2、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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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原件) |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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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 |
1、身份证原件(后期与出签护照一同寄回)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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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 |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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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证明(原件) |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中文在职证明(公司必须属于北京领区),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附: 在职证明模板.doc |
营业执照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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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证明 |
1、银行卡对账单(原件):银行出具本人名下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越多越好,须有银行盖章)。 2、以下资金证明二选一: a. 个人所得税(原件); b. 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等,至少选择其中一项),非北京户口申请人,如无出境记录,需额外提供社保注册名以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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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明(复印件) |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至少提供一项: 1、房产证复印件(房产如果是抵押状态 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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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表(原件) |
请用黑色水笔真实完整的填写个人资料表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要求: 1、申请表必须打印在一页纸上; 2、申请表需如实填满,如无法填写的则用“/”或“无”表示 附: 个人旅游申请表原本2014年.doc |
担保金 |
根据客人材料而定是否收取担保金,担保金额为5-10万/人。回国后凭签证页、出入境章页和登机牌扫描件给予返还。如发生滞留不归或违反当地相关法律的情况,担保金将不予退还。(北京地区可选择南京银行“金梅花旅游服务“,其他地区可选择渣打银行“创享旅游服务”。办理A流程:只限旅游保证金;或者B流程,旅游保证金加存款冻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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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如申请人户籍是北京八城区的,即海淀区、丰台区、西城区、东城区、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可申请简化程序,只需提供护照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照片、签证申请表和个人简历, 但保留根据领馆要求增补材料的权利; 2、收取资料后,经审核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将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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