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王先生和妻子一同办理澳大利亚旅游签证。实际其女儿在澳大利亚就学,但之前办理的中介告知就按照在澳没有亲属的情况提供材料,这样简单,结果被拒签。案例分析: 领馆要求一定要按照真实情况提供材料。根据王先生的情况,我司建议其办理探亲访友签证并提供其女儿在澳大利亚的居住证明和联系方式,我司在签证申请表上也特别备注了此情况。并建议客人提供余额较多的银行卡对账单,提高可信度。 签证结果:在我司送签后的第10个工作日顺利出签,王先生也表示以后都会通过我司办理签证。
案例总结:领馆要求的签证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如作假则会影响签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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